網站首頁 > 新聞中心 > 科學用藥提高鱉病和鱉品質
一、鱉用藥物的基本作用
鱉用藥物的功能與作用很多,但概述起來,主要是以下三個方面的作用:
1、抑制或殺滅病原體。
目前大部分鱉用藥物都有滅殺和抑制病原體的作用,如抗細菌方面的藥物如磺胺類。峽哺類、抗生素以及大蒜等,抗真菌方面的藥物如食鹽、福爾馬林、中草藥五倍子、菖蒲等,抗寄蟲方面的藥物如硫酸銅、氨水、高錳酸鉀等。這些藥物通過間接的方式(如磺胺類藥物、某些抗生素等)或直接的方式(如高錳酸鉀、硫酸銅、福爾馬林等)而達到殺滅病原體的作用。
2、改良養殖環境。
它們主要通過以下三個方面發揮其作用:
(1)殺滅水體中的病原體,如漂白粉、優氯凈、三氯異氰尿酸等;
(2)改良鱉池的水質和底質,如生石灰,過氧化鈣等,可提高鱉池的堿度,增加池底的通透性;
(3)凈化鱉池的水質,如沸石和光合細菌、硝化細菌等。這類藥物,大部分間接或直接地都起到了這三個方面的作用。
3、增強鱉自身的抗病能力。這類藥物的功能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為鱉補充適當的營養物質,使鱉的新陳代謝處于最佳狀態,如維生素等;(2)激發鱉的特異性免疫機能,如注射疫苗,使鱉對某種疾病具有特異性的抵抗力;(3)增強鱉的非特異性免疫機能,如某些免疫激活劑,以此調動鱉自身的補體、溶菌酶、C一反應性蛋白、干擾素、鐵傳遞蛋白等非特異性的防御因子抗御疾病。
鱉用藥物的這三種作用并不是孤立的,某種藥物的一種作用能影響其它兩種作用,如環境改良藥物對病原體的抵制殺滅和鱉自身抵抗力的增強都有影響;反過來,只有多種作用的藥物協調作用,才能最終達到控制與消滅鱉病的目的。
二、鱉對外用藥物反應的特點與用藥(治療)原則
1、鱉對外用藥物反應的特點。
因為鱉的外部形態。內部構造以及生態習性等和魚以及其它水生動物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它對藥物反應與它們相比也有很大的區別??偟膩砜?,它有如下的特點:
①對幾種常用藥物的敏感性低于魚類。鱉對生石灰、硫酸銅、敵百蟲、漂白粉等表現出極不敏感的現象,其安全濃度與加州鱸魚苗相比相差幾十倍至幾百倍,與一般魚類的常用量相比,也有比較懸殊的差別。出現這種差別的原因可能是因為鱉類革質的皮膚阻礙了體表對藥物的吸收,也可能因為鱉常浮于水面,進行肺呼吸,減少了藥物對呼吸器官的毒性作用。鱉對甲醛的安全濃度與加州鱸魚的安全濃度和一般魚類的常用量相比基本一致。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是:甲醛在氣體狀態下,可呈現強大的毒性作用,凝固蛋自質和溶解類脂,與蛋白質的氨基結合而使蛋白質變性,即使鱉離水進行肺呼吸,也很難逃離這種毒性作用。
②和其它幾種常用藥物相比,孔雀石綠對鱉的毒性較高,40ppm時可使鱉致死,安全濃度為26.3ppm,比一般魚類常用量要低,如果使用不慎,可造成鱉的藥物中毒。
③鱉對敵百蟲雖不十分敏感,其致死濃度范圍是80-160ppm, 96小時的TLm(平均忍受限)為160ppm,安全濃度28.5ppm,但較低的濃度的敵百蟲能導致它們的昏迷和活動能力減弱,這是因為敵百蟲的水解產物抑制了膽堿脂酶的活性,使鱉水解破壞乙酰膽堿的能力減弱,引起神經失常。這種現象勢必會影響鱉的生長、發育和繁殖。
④鱉是低耐鹽的水生動物。24、48及96小時的TLm(中間忍受限)分別為;28.3‰,14.1‰和12.6‰,鹽對它的安全濃度是1.1‰,10‰的鹽度就能使其致死,在20‰鹽度的水體中,最長存活時間為36.7小時,死亡速度(LP50)為33.9小時;在40‰鹽度的水體中,最長存活時間只有10.7小時,Lp50下降到5.7小時。和魚類相比,有較大的差異:草、鰱、鳙魚苗可忍耐4-5‰的鹽度,成魚可忍耐10-12‰的鹽度,并可在鹽度為5‰的水體中發育;鯉魚的耐鹽能力更強,可以生活在鹽度高達17‰的水體中。鱉的這種生理特征可能與鱉長期在含鹽極低的溪河與淡水湖泊中生活的習性有關。⑤鱉對強酸性和強堿性水質的耐受力極強。96小時內可以生存的PH值范圍2.0-11.5,這與魚類的PH安全值范圍6.5-9.5有很大的區別。
2 、藥物治療鱉病的原則
(1)外用藥物
根據鱉對一般常用藥物的耐受性較強的特點,為了提高藥物的治愈率,一般采取加強給藥的原則。治療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在使用該類外用藥物時,除甲醛、高錳酸鉀外,其用量可為魚類常用量1.5-2倍,必要時,還可適當加大其使用濃度。
②不宜采用孔雀石綠治療鱉病。由于孔雀石綠是三苯甲烷類染料,能溶解足夠量的鋅,會引起水生動物急性鋅中毒;能阻礙腸道酶(如胰蛋白酶、淀粉酶等)活性,影響水生動物的攝食與生長;更嚴重的是孔雀石綠可能是一種致癌物質;加上孔雀石綠對鱉的毒性較高,如處理不當,容易造成較大的損失。
③由于鱉對鹽度的耐受力較低,在使用食鹽治療鱉病時,應嚴格控制其濃度和浸浴時間;長期浸浴,鹽的濃度應控制在1‰左右;高濃度的食鹽藥浴,最高濃度不應超過40‰,浸浴時間應控制在0.5小時左右。
④利用鱉對強酸、強堿耐受力強的特點,在治療鱉病時,可適量加大鱉池的酸堿度。最好的辦法是潑灑生石灰,提高鱉池的堿度。鱉對生石灰的安全濃度是239ppm,因此,我們可將生石灰的潑灑量由原來的每畝(水深1米)的15-25公斤增加到40-50公斤(即60-75ppm),以提高療效。
(2)內服藥(包括口服給予與注射給予)用藥的主要原則是選擇效果高、吸收性能好。副作用小的藥物,并要避免產生抗藥性。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應用磺胺類藥物與抗生素時,應注意使用的劑量和次數。用量過大次數過多雖不會產生藥害,但易產生耐藥性,使治療失敗。
②輪換使用具有同一治療效果的不同藥物。
③由于鱉對食物的不挑剔性,藥物添加較多時也不會影響其攝食,因此可采用中西藥結合的方式口服給藥,以發揮中、西藥各自的長處,提高治療效果。
④在使用內服藥治療時,可與外用藥物配合使用以提高療效。
三、鱉病藥物的給藥方法
鱉病藥物給藥方法的選擇原則
①根據鱉病的病原體特性進行選擇。
鱉類疾病的病原體有細菌、真菌、寄生蟲等,寄生的部位有體表寄生和體內寄生,體表寄生有淺層體表寄生和深層體表寄生,我們應根據病原體的這些特性而選擇不同的給藥方式
。淺層體表寄生的我們可采取遍灑和浸浴的方式,而深層體表寄生的只能采用浸浴與涂抹或深層給藥的方式;有些細菌性病原體雖侵襲部位是體表,但因頑固,光靠外部給藥尚難達到效果,往往也靠口服給藥的方式,通過機體的吸收作用而發揮藥效。
②根據鱉病的病程進行選擇
對于病程較輕的病鱉,遍灑或口服方式給藥即可達到藥物的治療效果;而病程較重的鱉病,則要采用浸浴給藥的方式單獨處理,有的時候,為了挽救個別病鱉,更快地發揮藥效,則采取注射、涂抹或口灌的方法。
③根據鱉的大小、鱉的年齡、鱉的體質等鱉的狀況進行選擇。
稚鱉一般不采取注射的方法給藥;鱉病情很重、鱉體質太弱時,攝食能力減弱或不攝食,口服給藥就往往達不到治療的目的;親鱉在產卵期間,頻繁地采取潑灑給藥的方式,會影響其產卵率;商品鱉患病后,最適宜采取口服、遍灑或淺水浸浴的方式。
④根據藥物的理化性質進行選擇。
藥物的藥理、藥效與其理化性質密切相關,因理化性質影響著機體對藥物的吸收和分布,因此根據藥物理化性質選擇適當的給藥方式是發揮藥物藥效的一個重要因素。有些藥物,如磺胺嘧啶,浸浴給藥則不易被吸收,無法發揮藥效;而磺胺嘧啶鈉在水中極易溶解,在浸浴給藥時藥效就會提高很多。
⑤根據鱉池和養殖條件進行選擇。
鱉池和養殖條件也是選擇給藥方式的依據。當水源供給方便的時候,可采取淺水藥浴的方式,并可清除病鱉專門用注射、涂抹的方法隔離治療;小的鱉池,容易干池,鱉的清理也容易,當鱉病發生后,常將病鱉撈出,采取浸浴的方式;大的鱉池,則多采用遍灑與口服給藥的方式。
四、給藥量的確定
1、外用藥給藥量的確定
(1)根據鱉對某種藥物的安全濃度,藥物對病原體的致死濃度而確定藥物的使用濃度(ppm)。
(2)準確測量鱉池的體積或確定浸浴水體的體積。水體積的計算方法:水體積(米^3)=面積(米^2)×平均水深(米)。
(3)計算出用藥量: 用藥量(克)= 需用藥物的濃度(ppm,即克/米^3)×水體積(米^3) 2、內服藥給藥量的確定
我們常用給藥的總量(毫克)和飼料藥物的添加率(%)作為口服給藥法的用藥量指標,它們是根據用藥標準量。鱉的總體重、給餌率來確定的。
(1)用藥標準量:指每公斤鱉體重所用藥物的毫克數(mg/kg),每種市售藥物均有注明。如果不知鱉的用藥標準量,可參照人的用量和藥物的水溶性進行推算,如磺胺類藥物成人用量一般為1克/次,1天2次,以成人50公斤體重計,則每公斤體重用藥為0.04克;考慮藥物在水中的損失,此用量擴大2.5倍(經驗數字,一般為2-5倍),即每公斤鱉體重的標準用藥量為0.1克(首次加倍應0.2克)。
(2)池中鱉的總體重(公斤)=估計每只鱉的重量(公斤)×鱉的只數,或按投飼總重量(公斤)/投餌率(%)進行推算。
(3)投餌率(%):指每100公斤鱉體重投喂飼料的公斤數,根據鱉的不同養殖階段進行確定。
(4)藥物的添加率(%):指每100公斤飼料中所添加藥物的毫克數。由下列公式得出:用藥標準量(毫克/公斤)×投餌率(%)。
(5)根據以上的數據,我們可從兩個方面得到內服藥的給藥量:
①果能估算出鱉的總體重,那么給藥總量(毫克)= 用藥標準量×鱉總體重。
②如果投餌量每日相應固定,且有一定的依據,那么給藥總量(毫克)=日投餌量(公斤)×藥物添加率。
鱉用藥物的功能與作用很多,但概述起來,主要是以下三個方面的作用:
1、抑制或殺滅病原體。
目前大部分鱉用藥物都有滅殺和抑制病原體的作用,如抗細菌方面的藥物如磺胺類。峽哺類、抗生素以及大蒜等,抗真菌方面的藥物如食鹽、福爾馬林、中草藥五倍子、菖蒲等,抗寄蟲方面的藥物如硫酸銅、氨水、高錳酸鉀等。這些藥物通過間接的方式(如磺胺類藥物、某些抗生素等)或直接的方式(如高錳酸鉀、硫酸銅、福爾馬林等)而達到殺滅病原體的作用。
2、改良養殖環境。
它們主要通過以下三個方面發揮其作用:
(1)殺滅水體中的病原體,如漂白粉、優氯凈、三氯異氰尿酸等;
(2)改良鱉池的水質和底質,如生石灰,過氧化鈣等,可提高鱉池的堿度,增加池底的通透性;
(3)凈化鱉池的水質,如沸石和光合細菌、硝化細菌等。這類藥物,大部分間接或直接地都起到了這三個方面的作用。
3、增強鱉自身的抗病能力。這類藥物的功能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為鱉補充適當的營養物質,使鱉的新陳代謝處于最佳狀態,如維生素等;(2)激發鱉的特異性免疫機能,如注射疫苗,使鱉對某種疾病具有特異性的抵抗力;(3)增強鱉的非特異性免疫機能,如某些免疫激活劑,以此調動鱉自身的補體、溶菌酶、C一反應性蛋白、干擾素、鐵傳遞蛋白等非特異性的防御因子抗御疾病。
鱉用藥物的這三種作用并不是孤立的,某種藥物的一種作用能影響其它兩種作用,如環境改良藥物對病原體的抵制殺滅和鱉自身抵抗力的增強都有影響;反過來,只有多種作用的藥物協調作用,才能最終達到控制與消滅鱉病的目的。
二、鱉對外用藥物反應的特點與用藥(治療)原則
1、鱉對外用藥物反應的特點。
因為鱉的外部形態。內部構造以及生態習性等和魚以及其它水生動物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它對藥物反應與它們相比也有很大的區別??偟膩砜?,它有如下的特點:
①對幾種常用藥物的敏感性低于魚類。鱉對生石灰、硫酸銅、敵百蟲、漂白粉等表現出極不敏感的現象,其安全濃度與加州鱸魚苗相比相差幾十倍至幾百倍,與一般魚類的常用量相比,也有比較懸殊的差別。出現這種差別的原因可能是因為鱉類革質的皮膚阻礙了體表對藥物的吸收,也可能因為鱉常浮于水面,進行肺呼吸,減少了藥物對呼吸器官的毒性作用。鱉對甲醛的安全濃度與加州鱸魚的安全濃度和一般魚類的常用量相比基本一致。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是:甲醛在氣體狀態下,可呈現強大的毒性作用,凝固蛋自質和溶解類脂,與蛋白質的氨基結合而使蛋白質變性,即使鱉離水進行肺呼吸,也很難逃離這種毒性作用。
②和其它幾種常用藥物相比,孔雀石綠對鱉的毒性較高,40ppm時可使鱉致死,安全濃度為26.3ppm,比一般魚類常用量要低,如果使用不慎,可造成鱉的藥物中毒。
③鱉對敵百蟲雖不十分敏感,其致死濃度范圍是80-160ppm, 96小時的TLm(平均忍受限)為160ppm,安全濃度28.5ppm,但較低的濃度的敵百蟲能導致它們的昏迷和活動能力減弱,這是因為敵百蟲的水解產物抑制了膽堿脂酶的活性,使鱉水解破壞乙酰膽堿的能力減弱,引起神經失常。這種現象勢必會影響鱉的生長、發育和繁殖。
④鱉是低耐鹽的水生動物。24、48及96小時的TLm(中間忍受限)分別為;28.3‰,14.1‰和12.6‰,鹽對它的安全濃度是1.1‰,10‰的鹽度就能使其致死,在20‰鹽度的水體中,最長存活時間為36.7小時,死亡速度(LP50)為33.9小時;在40‰鹽度的水體中,最長存活時間只有10.7小時,Lp50下降到5.7小時。和魚類相比,有較大的差異:草、鰱、鳙魚苗可忍耐4-5‰的鹽度,成魚可忍耐10-12‰的鹽度,并可在鹽度為5‰的水體中發育;鯉魚的耐鹽能力更強,可以生活在鹽度高達17‰的水體中。鱉的這種生理特征可能與鱉長期在含鹽極低的溪河與淡水湖泊中生活的習性有關。⑤鱉對強酸性和強堿性水質的耐受力極強。96小時內可以生存的PH值范圍2.0-11.5,這與魚類的PH安全值范圍6.5-9.5有很大的區別。
2 、藥物治療鱉病的原則
(1)外用藥物
根據鱉對一般常用藥物的耐受性較強的特點,為了提高藥物的治愈率,一般采取加強給藥的原則。治療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在使用該類外用藥物時,除甲醛、高錳酸鉀外,其用量可為魚類常用量1.5-2倍,必要時,還可適當加大其使用濃度。
②不宜采用孔雀石綠治療鱉病。由于孔雀石綠是三苯甲烷類染料,能溶解足夠量的鋅,會引起水生動物急性鋅中毒;能阻礙腸道酶(如胰蛋白酶、淀粉酶等)活性,影響水生動物的攝食與生長;更嚴重的是孔雀石綠可能是一種致癌物質;加上孔雀石綠對鱉的毒性較高,如處理不當,容易造成較大的損失。
③由于鱉對鹽度的耐受力較低,在使用食鹽治療鱉病時,應嚴格控制其濃度和浸浴時間;長期浸浴,鹽的濃度應控制在1‰左右;高濃度的食鹽藥浴,最高濃度不應超過40‰,浸浴時間應控制在0.5小時左右。
④利用鱉對強酸、強堿耐受力強的特點,在治療鱉病時,可適量加大鱉池的酸堿度。最好的辦法是潑灑生石灰,提高鱉池的堿度。鱉對生石灰的安全濃度是239ppm,因此,我們可將生石灰的潑灑量由原來的每畝(水深1米)的15-25公斤增加到40-50公斤(即60-75ppm),以提高療效。
(2)內服藥(包括口服給予與注射給予)用藥的主要原則是選擇效果高、吸收性能好。副作用小的藥物,并要避免產生抗藥性。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應用磺胺類藥物與抗生素時,應注意使用的劑量和次數。用量過大次數過多雖不會產生藥害,但易產生耐藥性,使治療失敗。
②輪換使用具有同一治療效果的不同藥物。
③由于鱉對食物的不挑剔性,藥物添加較多時也不會影響其攝食,因此可采用中西藥結合的方式口服給藥,以發揮中、西藥各自的長處,提高治療效果。
④在使用內服藥治療時,可與外用藥物配合使用以提高療效。
三、鱉病藥物的給藥方法
鱉病藥物給藥方法的選擇原則
①根據鱉病的病原體特性進行選擇。
鱉類疾病的病原體有細菌、真菌、寄生蟲等,寄生的部位有體表寄生和體內寄生,體表寄生有淺層體表寄生和深層體表寄生,我們應根據病原體的這些特性而選擇不同的給藥方式
。淺層體表寄生的我們可采取遍灑和浸浴的方式,而深層體表寄生的只能采用浸浴與涂抹或深層給藥的方式;有些細菌性病原體雖侵襲部位是體表,但因頑固,光靠外部給藥尚難達到效果,往往也靠口服給藥的方式,通過機體的吸收作用而發揮藥效。
②根據鱉病的病程進行選擇
對于病程較輕的病鱉,遍灑或口服方式給藥即可達到藥物的治療效果;而病程較重的鱉病,則要采用浸浴給藥的方式單獨處理,有的時候,為了挽救個別病鱉,更快地發揮藥效,則采取注射、涂抹或口灌的方法。
③根據鱉的大小、鱉的年齡、鱉的體質等鱉的狀況進行選擇。
稚鱉一般不采取注射的方法給藥;鱉病情很重、鱉體質太弱時,攝食能力減弱或不攝食,口服給藥就往往達不到治療的目的;親鱉在產卵期間,頻繁地采取潑灑給藥的方式,會影響其產卵率;商品鱉患病后,最適宜采取口服、遍灑或淺水浸浴的方式。
④根據藥物的理化性質進行選擇。
藥物的藥理、藥效與其理化性質密切相關,因理化性質影響著機體對藥物的吸收和分布,因此根據藥物理化性質選擇適當的給藥方式是發揮藥物藥效的一個重要因素。有些藥物,如磺胺嘧啶,浸浴給藥則不易被吸收,無法發揮藥效;而磺胺嘧啶鈉在水中極易溶解,在浸浴給藥時藥效就會提高很多。
⑤根據鱉池和養殖條件進行選擇。
鱉池和養殖條件也是選擇給藥方式的依據。當水源供給方便的時候,可采取淺水藥浴的方式,并可清除病鱉專門用注射、涂抹的方法隔離治療;小的鱉池,容易干池,鱉的清理也容易,當鱉病發生后,常將病鱉撈出,采取浸浴的方式;大的鱉池,則多采用遍灑與口服給藥的方式。
四、給藥量的確定
1、外用藥給藥量的確定
(1)根據鱉對某種藥物的安全濃度,藥物對病原體的致死濃度而確定藥物的使用濃度(ppm)。
(2)準確測量鱉池的體積或確定浸浴水體的體積。水體積的計算方法:水體積(米^3)=面積(米^2)×平均水深(米)。
(3)計算出用藥量: 用藥量(克)= 需用藥物的濃度(ppm,即克/米^3)×水體積(米^3) 2、內服藥給藥量的確定
我們常用給藥的總量(毫克)和飼料藥物的添加率(%)作為口服給藥法的用藥量指標,它們是根據用藥標準量。鱉的總體重、給餌率來確定的。
(1)用藥標準量:指每公斤鱉體重所用藥物的毫克數(mg/kg),每種市售藥物均有注明。如果不知鱉的用藥標準量,可參照人的用量和藥物的水溶性進行推算,如磺胺類藥物成人用量一般為1克/次,1天2次,以成人50公斤體重計,則每公斤體重用藥為0.04克;考慮藥物在水中的損失,此用量擴大2.5倍(經驗數字,一般為2-5倍),即每公斤鱉體重的標準用藥量為0.1克(首次加倍應0.2克)。
(2)池中鱉的總體重(公斤)=估計每只鱉的重量(公斤)×鱉的只數,或按投飼總重量(公斤)/投餌率(%)進行推算。
(3)投餌率(%):指每100公斤鱉體重投喂飼料的公斤數,根據鱉的不同養殖階段進行確定。
(4)藥物的添加率(%):指每100公斤飼料中所添加藥物的毫克數。由下列公式得出:用藥標準量(毫克/公斤)×投餌率(%)。
(5)根據以上的數據,我們可從兩個方面得到內服藥的給藥量:
①果能估算出鱉的總體重,那么給藥總量(毫克)= 用藥標準量×鱉總體重。
②如果投餌量每日相應固定,且有一定的依據,那么給藥總量(毫克)=日投餌量(公斤)×藥物添加率。